为充分发挥宁波帮博物馆收藏研究、文化交流、荣誉纪念等功能,展示宁波帮对中国和世界的贡献,鼓励广大宁波帮人士及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宁波帮博物馆史料、实物的征集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相关规定,并结合宁波帮及其宁波帮博物馆特质和实际情况,遵循专题性、系统性、抢救性的征集原则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征集范围
1、宁波帮人士及团体中有杰出贡献者的珍贵照片、题字、遗迹、遗物、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文献史料;
2、国际、国内重要历史时期与宁波帮有关的文献史料以及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手稿、古旧图书资料;
3、有影响的宁波帮人士在各历史时期珍贵的字画、艺术品及反映姓氏文化、家谱、族谱内容的资料;
4、各历史时期,宁波帮在社会生产、生活中的反映时代特征的代表性实物;
5、宁波帮出国创业期间,有关批件、证明及曾使用的典型劳动生产工具、生活用具等有价值、有纪念意义的物品;
6、反映宁波帮支援祖(籍)国革命与建设的史料、实物;
7、反映宁波帮对居住地的经济繁荣、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的史料、实物;为促进祖(籍)国与居住地友好往来、交流与合作所做贡献的史料、实物;
8、与宁波帮有关的其它史料、实物。
二、征集方式
1、接受个人、团体捐赠。
2、交换。在双方自愿互利的原则下,交换史料、实物。
3、复制。在双方友好协作基础上,进行史料、实物复制。
4、调借。经过友好协商,在征得对方同意后,长期调用或借展。
三、捐赠奖励办法
对自愿捐赠给宁波帮博物馆实物及有关史料的个人、组织及社团,除办理相应的征收手续及交付史料、实物登记清单等手续外,视不同情况,分别采用展出时署名、颁发荣誉证书、赠送复制件等不同方式以致谢。对捐赠价值较高的实物,可举办一定形式的捐赠仪式。
四、捐赠管理监督
史料、实物的接收、登帐、编目和建档将依据文化部颁布的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进行。
1、入馆史料、实物的接收手续
史料、实物入馆由博物馆实物征集保管部门履行接收手续,核收有关原始材料、各种单据和凭证,即:原始档案,实物照片,收购单,征调、捐赠、移交单,个人捐赠单等。
2、建立史料、实物登记帐
根据国家文物局的要求,结合宁波帮博物馆的特点,建立史料、实物入库登记、报表统计、查询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等。
3、编目建档
建立编目卡片,同时建立史料、实物档案。
4、库房管理
史料、实物的保管工作做到:制度健全、帐目清楚、鉴定确切、编目详明、安全可靠、保管妥善、检查取用方便。
五、联系方式
宁波帮博物馆办公室
地址: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思源路255号
邮编: 315201
电话: 0574-56800632 传真: 0574——56800631